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4211.“叫自己的弟兄来吃饭”表(邀请)将出自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弟兄”、“吃”和“饭”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那些现即将凭约,也就是凭友谊联结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因为这种人被称为“兄弟或弟兄”(参看367, 2360, 3303, 3459, 3803, 3815, 4121, 4191节);“吃”是指变成自己的(3168, 3513e, 3832节),因为在古人当中,聚餐和筵席表示通过爱和仁变成自己的,并结合起来(3596节);“饭或饼”(bread)是指爱之良善(276, 680, 1798, 3478, 3735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2165, 2177, 3478, 3813节)。“饭或饼”因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故表示出自祂的一切神圣事物,也就是一切良善与真理。由于除了爱与仁之良善外,本为良善的其它良善并不存在,故“饭或饼”表示爱与仁。古代的祭物并不表示其它事物,因此它们用一个单词“饼”(bread,或译饭)来称呼(2165节)。他们也吃一些祭肉,这是为了能代表天上的筵席,也就是藉由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的结合。这就是现在的圣餐所表示的,因为圣餐取代了祭物和祭物的筵席。圣餐是教会含有内在在里面的外在,并通过这内在将处于爱和仁的人与天堂,然后通过天堂与主联结起来。因为在圣餐中,“吃”也表示变成人自己的,“饼”是指属天之爱,“酒”是指属灵之爱,以至于当人在神圣状态下吃圣餐时,在天上觉察不到别的。
之所以用“将出自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样的说法,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外邦人当中的良善,而拉班现在就代表这种良善(4189节)。人与主的结合并非与祂的至高神性本身的结合,而是与祂的神性人身的结合;因为人根本无法对主的至高神性形成任何概念,这至高神性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以至于完全消失、化归乌有。但他能对祂的神性人身形成某种概念。因为人皆通过思维和情感与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人结合,却无法与他没有任何概念的人结合。人若在思想主的人身时,拥有圣洁在他的观念中,也会想到出于主并充满天堂的圣洁,同时想到天堂;因为天堂整体上对应于一个完整的人,这种对应关系来源于主(684, 1276, 2996, 2998, 3624-3649节)。这解释了为何与主的至高神性结合是不可能的,只能与祂的神性人身结合,通过这神性人身与祂的至高神性结合。因此,约翰福音中有这样的话:除了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约翰福音1:18);若非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此祂又被称为中保。这一切的真相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教会,凡声称信一位至高无上的存在,却又无视主的,都是那些根本什么都不信,甚至不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并拜自然界的人。而且,这种人若愿意通过经历被教导,就会发现恶人,甚至最坏的人都会宣称这种信仰。
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想法各不相同,这个人的想法不同于另一个人的,或这个人的想法比另一个人的更神圣。教会之内的人能想到祂人身是神性,并且照主自己所说的,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但教会之外的人想不到这一切,既因为他们对主一无所知,还因为他们除了通过他们亲眼所看到的形像,和亲手所摸到的偶像外,对神性没有任何概念。然而,主仍通过他们出于仁爱所行的良善,以及他们对祂的粗俗观念中的顺从而与他们结合。这就是为何此处说这种人“将出自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因为主与人的结合取决于他的思维和随之情感的状态。那些拥有对主的最神圣的观念,同时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纯正知识和情感的人(如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就能拥有)就与主的神性理性层结合。而那些对祂没有神圣观念,也没有这种内在观念和情感,但仍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与主的神性属世层结合。那些圣洁还要粗糙的人则与主的神性感官层结合。这最后一种结合就是“铜蛇”所代表的;凡被蛇咬的,一望这铜蛇就好了(民数记 21:9)。这就是外邦人当中那些虽拜偶像,但仍照着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结合。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叫自己的弟兄来吃饭”所表示的“将出自主的神性属世层的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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